关于印发《北湖区深化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郴州市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
关于印发《北湖区深化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
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学校:
现将《北湖区深化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湖区纪委 北湖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8日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全省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治陋习、树新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两个专项整治和我区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纪发〔2017〕3号)、《关于印发〈郴州市深化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纪发〔2017〕15号)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全面深化我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对已经开展整治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并综合运用“1+X”监督执纪模式,拓展整治重点,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解决我区教育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4月,市教育局印发了《郴州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教通〔2017〕57号),我区结合实际相应制定了《北湖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北教通〔2017〕29号),对2015年秋季以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化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2015年9月以来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从严整治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存在的利益链条,严查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和瞒报、漏报等行为,从严查处违规违纪和失职失责行为。延伸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查摆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深化整治内容
(一)对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照湘纪发〔2017〕3号文件、郴教通〔2017〕57号文件和北教通〔2017〕29号文件精神要求,对今年4月全区开展的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
1.延伸整治范围。在今年4月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照湘教发〔2017〕25号文件,重点查处和集中整治对2014年6月以来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增加学生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有关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查处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①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②在省、市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的问题;
③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④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问题;
⑤部门强行要求学校向学生推荐订购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各类专题教育读本的问题(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只能免费向学生提供);
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基金会、中小学校及其相关人员直接或以捐资等方式收受发行商折扣(回扣)、商业贿赂的问题;
⑦教辅发行单位在发行、销售教辅资料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2.今年4月在全区开展的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
3.今年4月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拓展整治内容。重点查处和整治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中小学食堂违规经营管理问题。重点整治农村学校将学生食堂对外承包,城区学校违规托管学生食堂,以虚开购货、伪造入库、提货等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将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列入学生食堂成本,直接或变相将学生伙食费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转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教职工用餐侵占学生伙食费,克扣、截留、套取、挪用学生伙食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2.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学统一组织成建制收费补课,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有偿补课提供场所、提供生源等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动员、诱导、强制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补习班,为校外办班补课提供生源及“课堂内容课外补”等行为。
3.中小学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学违规向学生收取择校费、试卷费、降温保暖费、饮水费、教育基金等费用,违规超标准向学生收取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强制学生购买各类商业保险、征订各类期刊等问题;重点整治公办学校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生源学校或教师索要,收受招生单位及招生人员任何名义的经费、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等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整治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违规提前预录等违规违纪行为。
4.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惠民补贴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问题;严查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5.师德师风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师德败坏、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和庆功宴、违规举办升学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及学术不端等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重点整治教育系统服务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在办事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2017年6月—7月)
1.加强领导。成立北湖区深化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区教育局纪委),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志平任办公室主任,区纪委常委彭勇,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蒋世龙,区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定,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许文彬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学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
2.制定方案。制定下发《北湖区深化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区教育局通过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区专项整治办0735—2121071 ,区纪委、区作风办0735—2167975),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深厚的整治氛围。各学校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等于7月28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办。
(二)全面深化整治(2017年7月—2018年10月)
1.全面自查。各学校重点围绕“回头看”内容和拓展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各学校认真填写《北湖区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等相关资料,于2018年10月20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2.全面开展“回头看”。对今年全区开展的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落实。
3.重点解剖。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郴州市五中、郴州市三完小、石盖塘中心学校3所学校为全区重点解剖学校。对重点解剖学校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查深查透,严格执纪问责,并向市纪委、市专项整治办报送专题材料。
4.督查检查。区专项整治办采取挂牌督办、重点督导、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学校(特别是重点解剖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情况。区专项整治办通过开展明察暗访,收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5.严格问责。区专项整治办对各学校自查和“回头看”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特别是对2017年秋季学期仍顶风违纪、存在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其他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总结评估(2018年11月—12月)
各学校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于2018年11月1日前将总结上报区专项整治办,区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相关报表上报市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整治要求。对自查和深化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深化专项整治,有效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存在的各种乱象,纠正教育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真正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降下来,助力精准扶贫,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联合行动、协同推进。区专项整治办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开展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典型问题,开展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综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督促教育、发改、新闻出版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监管职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区教育局要负责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并将专项整治纳入今年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开展督导。宣传、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教辅发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处教辅发行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行单位要规范发行行为,促进自身健康发展。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要严格执纪问责,对被群众举报后查实和检查发现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含专题教育读本)、收受教辅发行折扣回扣和商业贿赂、发行单位违规发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学校发生严重的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导致本学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纪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教职工要取消有关奖励资金或教师资格,甚至解除聘用合同,清理出教师队伍。对2017年秋季学期再发生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的学校校长一律从严处理,并追究区相关部门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负责人的监督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教育、发改、新闻出版等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区教育局纪委要结合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意见。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附件:北湖区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
北湖区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时间 (学期) |
折扣款金 额总计 (含捐赠) |
折扣款去向明细 |
专项整治后未开支和个人所得部分上缴财政情况 | ||||||
赠送书(含老师和贫困学生) |
代办费 |
学校公共 开支 |
领导干 部所得 |
暂未开支 |
个人所 得部分 |
暂未开 支部分 | |||
教师 |
聘请社会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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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学校如实填报并列明折扣款明细,本表无法体现的可另行表格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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